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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保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6-04-06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为了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.档案人员必须按规定在案卷上标明密级。密级分绝密、机密、秘密和内部四级。非密级的案卷,在密级栏上标明一般区别。

2.严格执行《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借阅利用制度》,认真履行登记、签字手续。凡需查阅密级档案,必须按有关借阅办法经有关领导批准,方能借阅。

3.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、资料据为已有者;损毁、丢失学校档案者;违反规定泄密档案内容、并造成不良后果者,应按《档案法》、《保密法》有关条款处罚。

4.未经批准,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带出档案室,不得随意复印、摘抄档案。档案人员更不得私自摘抄和传播具有内部和保密性的档案内容。

5.严格执行《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》,非档案人员,不得进入库房和工作室。

6.经鉴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,必须按《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》执行,不准随意销毁档案。

7.节假日要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检查,并及时催回借出的档案材料。上架入库的档案材料须放人箱柜内。